复式记账,就是对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账户中相互联系地进行登记。复式记账是以一个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权益总额必然相等的平衡关系作为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记账基础,使记账有一个完整的计算和反映体系,在记录上有着相互联系的关系,从而对企业经济活动能够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
下面举列说明复式记账的基本原现:
假设某企业以现金5000元存人银行。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企业的库存现金减少5000元,另一方面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增加了5000元。根据复式记账方法,这项经济业务应以相等的金额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这两个账户上相互联系地进行登记,即一方面在库存现金账户上登记减少5000元,另一方面在银行存款账户上登记增加5000元。
复式记账的经济内容是会计要素,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各自具有独立的含义,并以不同的具体形式存在着,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都会引起每一个具体形式的价值数量变化,因而设置相应的账户进行登记,就使复式记账组成个完整的、系统的记账组织体系。有了这样一个记账组织体系,不仅反映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而且还能确知收人、费用和利润的数额及其形成原因。这是复式记账能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根本原因。
复式记账通过价值形式的计算和记录,为经济管理提供核算指标,因而,复式记账必然有一定的记账技术方法。它是以记账内容之间所表现出的数量上的平稳关系,作为记账技术方法的基础。会计恒等式即是各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表达式,它不仅是价值数量的关系表现,而且也有经济性质上的说明。会计恒等式的等量双方,必然要求经济事物发生相互联系和等量的变化,为此,必须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相互联系地作双重记录,才能得到全面地反映。显然,这是复式记账本身的要求所决定的。它如实地反映了经济事物的客观联系,正说明复式记账技术方法是科学的。
复式记账是从单式记账法发展起来的一种比较完善的记账方法。与单式记账法相比较,其主要特点是: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即作双重记录,这也是这一记账法被称为“复式”的由来);各账户之间客观上存在对应关系,对账户记录的结果可以进行试算平衡。复式记账法较好地体现了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能够全面地、系统地反映资金增减变动的来龙去脉及经营成果,并有助于检直账户处理和保证账簿记录结果的正确性。在我国,复式记账曾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三种,但现在规定使用的只有借贷记账法一种。